生活報訊 (幫辦記者王萌) 20日,生活報報道了“哈爾濱市長禹星港灣小區居民反映:電費都交了,咋還‘欠費停電’呢”的報道。據了解,該小區用的是臨時電,由物業和開發公司代收代繳電費,但是居民反映,開發公司沒有足額將電費轉給供電部門,造成小區欠費停電。21日,呼蘭區供電分公司就此事給本報發來了情況通報。
開發公司資金周轉困難 正式用電工程擱置
據介紹,哈爾濱市長禹星港灣小區建成于2016年,由哈爾濱市長禹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開發建設。該開發單位在未將正式用電設施建成的情況下,采用臨時基建用電的方式為小區業主私自供電。呼蘭供電分公司多次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公司做好整改,并主動協調政府相關部門、開發商、用戶等方面推進正式用電的工程實施,但該公司均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久拖不決,致使正式用電工程擱置,內部設施安全無保障。
2021年5月起,長禹公司因經營不善開始挪用居民及商服繳納給物業的電費款,開始拖欠應繳納給供電企業的電費,一直持續至今。欠費金額累計達110萬元。
曾三方會談簽還款協議 但仍未履行
為了推動問題解決,呼蘭供電分公司溝通協調各方,匯報政府相關部門征求意見,促成了由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三方會談,并現場簽訂還款協議。但截至目前,長禹公司仍未履行協議。
因長禹公司長期拖欠電費、屢次違約行為對正常的供用電秩序造成嚴重影響,存在巨額欠費導致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隱患風險,呼蘭供電分公司采取措施,通過前期報備屬地街道辦,書面告知長禹星港灣小區全體工商戶業主,以及長禹公司及物業公司確認簽字的情況下,依據《電力法》及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于4月15日15時對哈爾濱市長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及用戶號1195469476,1279596678采取限電措施,同時全程對停電過程進行錄像。
供電公司:將持續跟進
呼蘭供電分公司將持續跟進此事,做好政府相關部門、小區物業、居民等各方的溝通、服務和配合工作,盡最大努力讓居民盡快用上“放心電”。
21日,記者與利民街道辦事處取得聯系。負責人表示,開發公司由住建部門管理,已將此事轉給住建部門。記者又通過松北區委宣傳部聯系住建局,到記者發稿時,住建局還沒有回復。